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于2016年11月9日开展外购煤竞价采购,合同执行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10日,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煤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2016年11月9日15:30-16:00

    二、交易方式:竞价采购

    三、资格:资质审查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四、产品信息:

品种

采购总量

交货方式

价格

交货地点

最小供货数量

神华外购4100

24万吨

场地交货

含税

160元/吨

韩家村选煤厂外购煤场受煤坑

8万吨

    注:价格包含装载机推送入受煤坑费用

    五、品种质量标准:

品种名称

品质规格

全水

灰分

挥发份

全硫

容重

发热量

灰熔点

粒度

Mt%

Aar%

Var%

Star%

Kg/m3

Qnet,arkcal/kg

ST°C

mm

神华外购4100

<23

<24

≤31

≤1

 

4100

1150

0-50

    5.1 外购4100商品煤发热量以4100kcal/kg为基准,每升高1kcal/kg,价格增加0.039元/吨,奖至4300kcal/kg封顶。

    5.2 对已入场的不合格商品煤按以下约定条款执行:

    质价考核办法:神华外购4100热值<4100kcal/kg,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0.039元/吨;热值<3800 kcal/kg,则不计入结算加权平均热值,采取单独结算方式,执行保底煤价130元/吨(含税)结算。

    硫份考核办法:外购4100商品煤全硫(St,ar)以1%为基准,超过1%时,每超0.01%价格降低0.2元/吨。超过1.1%时,每超0.01%价格降低0.5元/吨(从1.1%起计算)。超过1.2%时,每超0.01%价格降低1元/吨(从1.2%起计算)。超过1.3%时,则不计入结算加权平均硫份,采取单独结算方式,执行保底煤价130元/吨(含税)结算,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3 采购方有权直接从煤款中扣除煤质调价的价款。

    六、其他条款

    6.1为了保证均衡供煤,供煤商在执行合同期间必须均衡拉运,供煤商拉运严重不足时,采购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仍不做改进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6.2中标后,供煤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履约期完成量低于本期中标量的70%(含),按(中标量×70%-完成量)×中标价×5%扣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为止;该公式中的中标量要扣除因采购方的原因及天气影响(如雪天封路)而未拉运天数影响的供货量,具体计算公式为合同量/合同约定的天数×因采购方的原因而未拉运天数。合同履约期完成量超出本期中标量的70%(不含),在煤炭供需合同执行期满10日内,由供煤商申请,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6.3处于价格调整区间的汽车运量,双方约定,按照采购方发布公告确定价格调整时间后的到场量,按调价后的价格结算。

    七、数量、质量的确认

    7.1数量确认

    7.1.1入场商品煤以场地实际过磅量扣1%场耗后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如煤中有杂物,酌情扣耗,若因杂物导致用煤方机器设备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煤方全部承担。

    7.2质量验收

    7.2.1以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韩家村洗煤厂当天检验结果平均数作为结算依据。

    7.2.2供煤商不能影响和干预质检单位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采、制、化工作。在没有经过采购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外购煤煤场。

    八、货款结算

    8.1合同执行期满后,经采购方确认数量和质量,由供煤商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结算货款。

    8.2供应方出具票据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原则上承兑汇票不高于40%。

    8.3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8.4合同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九、违约责任

    因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因导致未完成当月约定供货数量70%的,不视为违约,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1)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2)欠量部分(中标量的70%-当月完成量)顺延,顺延后的供应量可以与前期供煤量累计。

    十、交易规则

    10.1供煤商在每期竞价前,需预先向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指定的帐户中足额交纳竞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换成履约保证金。

    10.2 请各参与交易的供煤商在竞价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保证金,并与0472-2890559或18947722253进行电话联系进一步确认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支付办法:固定保证金每单30万元),至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

    开户行:工行滨河支行

    账号:0603062009000009608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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