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为甘泉办7-9月份中旗热力厂贸易煤进行专场电子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17年6月20日16:00-16:30。

    二、交易资格: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三、2017年6月21日到9月20日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各标段交易煤种、交易量及拦标价。

2017年7-9月份拦标价及计划量

标段

交货地点

煤种

交易量

拦标价

下限价

有效提报量

(万吨)

(元/吨)

(元/吨)

(万吨)

中旗热力厂

电厂煤场

混煤4000

1.3

207.4

165.92

1≤提报量≤1.3

    备注:1、报价:最小变价为0.1元/吨。

    2、数量:最小变量为0.1万吨。

    3、此拦标价为汽运一票含税到厂价,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指定合格的运输单位、合理的运输价格以及发运地点,西北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和运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和运输合同,税差由供煤单位承担,实际采购合同价格由中标价减去运费和补税差后得出。

    四、合同履约执行期:

    从2017年6月21日起执行,至2017年9月20日止。

    五、交易规则

    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时间早排序”的原则,实行合理低价成交;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实际报价为成交价;交易商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的,加权平均价为成交价。

    六、煤炭质量标准

品种

系列

煤种

基准

发热量

(Kcal/kg)

全水(Mt%)

灰分(Aar%)

全硫(St,d%)

粒度(mm)

灰熔点ST℃

贸易煤

混煤4000

4000

<10

<40

<2.0

0-50

1150

    七、供应能力及煤质要求

    (一)交易商应在本标段合同履约期开始后,按不少于月中标量日平均数量组织煤源上站。同时,交易商应具备5000吨/日以上24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供煤能力。

    (二)煤质奖罚:热值考核:结算热值全月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热值在4100大卡/千克-3900大卡/千克范围内按合同价格结算,此区间外每升高(降低)1大卡/千克在合同单价中增加(减少)0.05元/吨。具体考核标准以采购合同为准。

    (三)西北公司对进厂煤进行质量初检,最终以各终端用户确定的结算数量、质量作为数、质量结算依据。具体煤质奖罚标准以采购合同中条款为准。

    八、货款支付:

    1.西北公司以终端用户最终结算数量、质量结果与交易商进行货款结算,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与终端用户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同步。

    2.如履约期内市场发生变化,终端用户到厂采购价格出现涨价或降价的情况,西北公司根据价格变化情况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根据涨价或降价的幅度,等额调整交易商的采购价格。

    九、违约处理

    (一)因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原因导致未完成当月计划80%,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1.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2.欠量部分顺延至下月,按次月成交加权平均价结算。

    (二)中标后,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月度完成量低于月度中标量的80%(含),按(中标量×80%-完成量)×成交价×5%扣除履约保证金;月度完成量低于月度中标量的20%(含),扣除50%履约保证金;完成月度成交量的80%以上(不含)且不再进行后续专场交易,在月度煤炭供需合同执行期满10日内,由交易商申请,交易中心及西北公司审核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暂停其交易资格

    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不含)以下,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永久取消交易资格;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50%(不含),扣除全部保证金;当月完成成交量的50%-80%(不含),扣除一半保证金。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管理办法》和《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实施细则》。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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