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连一矿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煤矿选煤厂(2018年1月11日-2018年3月31日)煤泥进行公开专场交易销售,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18年1月11日15:00-15:30。

    二、交易资格

    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审合格的煤炭企业均可参加。

    三、成交规则

    按照“优先价格高、其次数量大、最后时间早”的原则,实行高价成交。

    四、数量、最低报价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最低含税报价

(元/吨)

 有效提报量

数量

(万吨)

色连一矿选煤厂

场地出库交货

 15

6万吨

6万吨

    五、要求和规定

    5.1报价:以元/吨为单位,最小变价为0.1元/吨。

    5.2煤质:质量以场地实物为准,报价人可自行于专场交易前对专场交易的煤泥进行检验,一经报名则视为对标物的确认。

    5.3结算依据以煤矿过衡数量为准。

    5.4购买方严格按各煤矿及选煤厂有关规定进行装车外运。

    六、违约处理 

    6.1合同兑现率考核

    6.1.1购买方要保证拉运量兑现率在90%以上,供方对运量兑现率的考核,以合同执行期作为一个考核期。

    6.1.2运量兑现率<90%,扣罚履约保证金。

    6.1.3若购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连续3日兑现率低于日进度90%的,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6.2在合同执行期内若发生暂停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情况,合同差量由其他购买方进行增补,若增补方执行价高于违约方执行价,则按照增补方执行价执行,若增补方执行价低于违约方执行价,则差价从扣除的保证金中补充,若无增补承运方则进行二次专场交易。

    七、履约保证金管理

    7.1交易商在专场交易前,需预先向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中足额交纳专场交易保证金,成交单位的专场交易保证金自动转换成履约保证金5万元。

    7.2交易前一小时拒收专场交易保证金。

    八、其他

    8.1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内,若成交单位选择放弃成交,则视为需方违约,扣除专场交易保证金5万元,由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报价队列依次增补,增补方成交价若与放弃方成交价产生价差,则执行增补方成交价,差价从扣除放弃方的保证金中补充。

    8.2以虚假手段获取需方资格成交的,扣除保证金2万元,取消成交结果,报价作废,空缺按评标名次增补,并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如需方涉及违法,则交由交易所在地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8.3、专场交易成功后,如有公告未明确内容或与合同存异之处,以合同条款为准。

    单位名称: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54004746330

    九、合同履约执行期

    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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