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9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李家壕矿电煤运输(2018年4-5月)进行线上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承运方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18年3月30日 09:00 - 09:30。
二、交易资格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物流企业均可参加。
交易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为每个标段20万元。
三、成交规则
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报价时间早”的原则。如成交方弃标或者不能履行,则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四、2018年4-5月电煤运输量、拦标价
运输起点 |
运输终点 |
拦标价(元/吨) |
最小提报量(万吨) |
运输数量(万吨) |
王家塔煤矿 |
李家壕外购煤场地 |
10.2 |
14 |
14 |
永智煤矿 |
李家壕外购煤场地 |
22 |
14 |
14 |
和泰煤矿 |
李家壕外购煤场地 |
25 |
20 |
20 |
永利煤矿 |
李家壕外购煤场地 |
25 |
14 |
14 |
富民煤矿 |
李家壕外购煤场地 |
26 |
14 |
14 |
乌兰哈达煤矿一采区 |
李家壕外购煤场地 |
25 |
14 |
14 |
乌兰哈达煤矿二采区 |
李家壕外购煤场地 |
25 |
14 |
14 |
备注:合同拉运量和泰煤矿标段每月10万吨,其它标段每矿每月7万吨为准,合同考核期限以李家壕矿通知拉运之日起,合同期两个月,从2018年4月1日-5月31日止。
拦标价为含税价(含坑口装车费),结算依据以坑口过衡数量为准。
五、要求
5.1每日运输量以各供煤单位实际供应量为准。
5.2报价:以元/吨为单位,最小变量为0.1元/吨。
5.3 车型:自卸车。
六、结算
6.1月度结算量以供煤单位过磅数为准。
6.2承运方必须将原始磅单交与托运方,托运方在合同期满后出具结算单,承运方按照结算单开具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合同期满一次结清,且全部为现金结算,视托运方资金状况可加快结算或适当延期。
6.3合理损耗率为3‰(千分之三),在合理损耗范围内不做考核,超出部分按照供煤单位当期煤价加运费从结算运费中扣除相应金额。
七、违约处理
7.1合同兑现率考核
7.1.1承运方要保证运输量兑现率在80%(含)以上,运输量兑现率考核以托运方通知拉运之日起一个月(30天)为一个考核期。
7.1.2在考核期内未完成合同量80%时按3元/吨扣罚,保证金扣完为止,如因托运方原因未完成合同量80%时,不对运输公司进行考核且不承担责任。
7.1.3若托运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对运输数量调整,则对应承运方合同量也进行同比例调整。
7.1.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运方因自身原因连续5日兑现率低于日进度80%的,则托运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扣除相应违约保证金。
7.2过程考核
7.2.1严禁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注水增吨,一经核实,托运方有权拒付相应运费并从运费中扣除承运方5000元/车,再次发现注水等情况,从运费中扣除承运方1万元/车。
7.2.2不允许偷煤、换煤、窜矿拉煤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生,若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核实,托运方有权拒付相应运费并从运费中扣除3万元/车,再次发偷煤、换煤、窜矿拉煤等情况,从运费中扣除承运方6万元/车。
7.2.3如同一承运方在一个合同执行期内,连续三次在运输过程中违约,则另扣罚5万元,情节严重者扣罚20万元、终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单,不允许与我公司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7.2.4承运方司机不服从托运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在煤矿、卸煤场地发生插队及扰乱现场装煤、卸煤等,违反托运方、供煤单位相关规定,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做相应处罚(暂停合同或终止合同)。
7.2.5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7.2.6由于承运方车辆违反托运方、供煤单位现场管理规定或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运营等不良后果由承运方承担。
7.2.7承运方违反国家道路运输相关法规及违规、违法,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7.2.8承运方严格监管外来铁器装入煤车,卸车时如有铁器卸入煤场,每发现一件扣罚500元,铁器进入选煤厂生产系统,每发现一次扣罚2000元。
八、保证金管理
8.1交易商需向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缴纳竞价保证金,每标段20万元。交易前一小时拒收竞价保证金。
8.2承运方完成月度成交量的80%(含),可在煤炭运输合同执行期满后10日内,由承运方申请,交易中心及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后,退还相应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
9.1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内,若成交单位选择放弃成交,则视为承运方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由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按报价队列依次增补,增补方成交价若与放弃方成交价产生价差,则执行增补方成交价,差价从扣除放弃方的保证金中补充。
9.2以虚假手段获取承运方资格成交的,扣除保证金20万元,取消成交结果,报价作废,空缺按竞标名次增补。如承运方涉及违法,则交由交易所在地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9.3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或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托运方有权启动应急预案机制对月度计划进行重新交易和分配。
单位名称: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
开户银行:工行内蒙古包头分行沼潭车站支行
银行账号:0603012629224540812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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