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计划对11月份外购煤进行电子竞价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10月30日9:30-10:00(黑炭沟标段、沙沙圪台标段、保德标段、天隆乌兰木伦标段);10月30日10:45-11:15(巴图塔标段)。

    二、交易资格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缴纳保证金200万)。

    三、竞价成交规则

    黑炭沟标段、沙沙圪台标段、保德标段、天隆乌兰木伦标段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如价格数量相同则以交易商积分高者优先”的原则;巴图塔标段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如价格数量相同则积分前12名摇签”确定的原则确定,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实际报价为中标价。

    中标后,执行价与与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实行同比例联动,当环渤海动力煤指数与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指数相比,波动累计达到或超过±2元/吨时启动价格调整机制。

    四、煤炭质量标准

品种

系列

煤种

基准发热量

(Kcal/kg)

煤种发热量范围

(Kcal/kg)

全水(%)

灰分(%)

全硫(%)

粒度(mm)

灰熔点(℃)

外购混煤系列

外购1号

5500

>5350

<17

<12

<0.6

0-50

1150

外购2号

5200

5000~5349

<20

<16

<0.6

0-50

1150

外购3号

4800

4650~4999

<15

<20

<0.6

0-50

1150

外购4号

4500

4350~4649

<25

<20

<0.6

0-50

1150

    五、2014年11月份神东外购煤巴图塔标段交易煤种、招标量及拦标价。

2014年11月份拦标价及招标量

标段

标段说明

煤种

招标量

(万吨)

拦标价

(元/吨)

有效提报

量(万吨)

巴图塔标段

含巴图塔

外购2-5200

23

236

3≤提报量≤6

外购3-4800

209

3≤提报量≤6

天隆乌兰木伦标段

含天隆乌兰木伦

外购1-5500

20

255

3≤提报量≤6

外购2-5200

236

3≤提报量≤6

外购3-4800

209

3≤提报量≤6

黑炭沟标段

含黑炭沟、李家塔

外购1-5500

10

255

3≤提报量≤6

外购2-5200

236

3≤提报量≤6

外购3-4800

209

3≤提报量≤6

沙沙圪台标段

与沙沙圪台站有站台租赁协议者可投标。

外购2-5200

4

236

3≤提报量≤4

外购3-4800

209

3≤提报量≤4

合计

 

 

57

 

 

    六、要求

    1、交易商具备1万吨/日以上24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供煤能力。

    2、所供混煤粒度小于3mm的比例不低于13%,煤质符合第六条煤炭质量标准。

    3、以各煤种基准发热量为标准,实际交货热值与基准热值相比在±100kcal/kg(不含)以内或超出100 kcal/kg,单卡奖罚0.1元/吨;与基准热值相比低于100kcal/kg(含),单卡罚款0.2元/吨。全硫超过0.6%,每超0.01%罚款0.2元/吨;全硫超过1%,1.0以上部分每超0.01%罚款0.4元/吨。

    4、为便于实际操作,竞价数量以万吨为单位,实际发运中,总量剩余部分满2000吨或2000吨以上,按照整列车安排发运,不足2000吨则放弃发运。

    5、交易商中标后,严格按照中标煤种发运,不得随意变更煤种。

    6、保德受煤坑中标单位供应的煤炭必须是石炭煤。

    七、货款支付

    目前煤炭市场疲软销售困难,11月份煤炭应付货款的30%(不高于)用承兑汇票支付。

    八、违约处理

   (一)因神东公司原因导致未完成当月计划70%,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1、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2、欠量部分(中标量的70%-当月完成量)顺延,执行合同期最后一日价格,不实行价格联动。

   (二)中标后,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月度完成量低于月度中标量的70%(含),按(中标量×70%-完成量)×中标价×5%扣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为止;月度完成量超出月度中标量的70%(不含),在月度煤炭供需合同执行期满10日内,由交易商申请,交易中心及神东公司审核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暂停其竞价资格

    当月完成中标量的50%(不含)以下,暂停竞价资格两个月;当月完成中标量的50%-70%(不含),暂停竞价资格一个月。

    九、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神东煤炭集团外购煤价格管理办法》和《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外购煤电子竞价交易实施细则》。

    十、合同履约执行期

    从2014年10月31日18:00起执行,至11月30日18:00止。

    十一、本公告解释权归神东煤炭公司外购煤管理办公室,如有其它疑问,详情咨询: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范玮18947334345;神东煤炭公司外购煤管理办公室:来东利13484842086

    本期环渤海动力价格指数497(2014年10月29日)。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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