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计划对50个真空磁力启动器进行转让,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标的清单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存放地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真空磁力启动器

见附件

50

72963

陕西省榆林市

2017/10/31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吧公司

65667

    二、竞价规则

    1.竞价方式:加价

    2.增加幅度(元):500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4.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三、转让方情况

    1、基本信息

    转让方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610821770043971N
    注册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
    法定代表人:杨鹏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2、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 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四、交易条件

    1.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2.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转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提货手续,并在20个工作日内交接完毕。3、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五、交易指南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6日开始。

    2.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20000元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 服务费:3.45%

    公告解释权归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智18747730114。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开关图

上湾煤矿预处置开关图片1

上湾煤矿预处置开关图片2

上湾煤矿预处置开关图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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