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3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10日的外购煤进行电子专场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19年4月9日上午10:00-10:30。
二、交易资格
1、在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可参加。
2、交易商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额度为15万元。
三、成交规则
1、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抽签”的原则。
2、最小变动价格为1元/吨。
四、煤炭质量标准 (表一)
煤种名称 |
煤质指标 |
||||||
全水 |
灰分 |
全硫 |
挥发份 |
发热量 |
灰熔点 |
粒度 |
|
Mt% |
Ad% |
St,ar% |
Qnet,arkcal/kg |
ST℃ |
mm |
||
外购-4500 |
≤26 |
≤13 |
<0.9 |
≤38 |
≥4500 |
≤1120 |
≤50 |
五、煤种、招标量、拦标价及交割地
拦标价及采购量(表二)
煤 种 |
采购总量(万吨) |
交货方式 |
含税(13%增票)拦标价(元/吨) |
交货地点 |
最小提报量(万吨) |
煨煤 |
5 |
场地交货 |
269 |
稀土铝业煤场地 |
≥2 |
六、质量及收货标准
1、同一供货单位煤炭色泽一致,光泽新鲜自然,无风化及氧化现象。煤粒度均匀,无明显形状差异,煤粒度≤50mm。
2、拒收情况:卸煤现场有煤泥或自燃现象的拒收;灰熔点软化温度≤1120℃的拒收。
3、严禁掺杂使假(泥沙、石块、木头等非煤物质),一经发现,买方将按《煤炭卸货现场质量扣重标准20160101版》严肃处理。包括没收掺杂掺假产品、违约罚款或扣重等,情节严重的送交国家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处理等。
4、煨煤质量标准及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2019年煨煤质量标准及指标奖、扣款办法》等约定。
七、相关要求
1、交货时间:具体发货进度时间、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中顶式自卸车)。卖方所有运煤车辆需加盖蓬布,煤炭不得外漏,防止扬尘污染、沿途避免洒漏。下雨时覆盖防水篷布,防止收货指标超标,由买方现场人员负责监督。卖方如有违反,予以50元/车的处罚。
3、卖方每日根据买方计划供煤,每一个结算周期的平均供煤车数溢短装为计划车数的±10%;当月卖方的实际供煤量根据买方实际需求分配量供应。
4、数量确认:交货重量以买方电子汽车衡记录的过磅净重量为准;结算重量依据附件1、2中扣重条款计算最终结算重量。
八、煤质奖罚规则:
1、收到基水份:1、26%<实测值≤28%,按超出百分比的0.5倍扣重。2、28%<实测值≤30%,按超出百分比的1.0倍扣重。3、实测值>30%,按超出百分比的2.0倍扣重。4、上述第1、第2、第3,三项执行分段累计扣重。5、本项指标以当日实测值计算扣重,即当日实测指标不参与结算周期内总体加权平均。
2、分析基挥发份:(1、实测值>38%的,扣1元/吨,当日扣款金额(元)=当日实收重量×1元/吨。
(2、本项指标以当日实测值计算扣款,即当日实测指标不参与结算周期内总体加权平均。
3、收到基灰份:(1、13%<实测值≤15%,按超出%比0.8倍扣重。
(2、15%<实测值≤18%,按超出%比1.5倍扣重。
(3、当日实测值>18%,按实测热值×(单卡价×0.55)(含税一票)结算,其它指标不再考核。
(4、本大项上述第1、第2,二项分段累计扣重。
(5、本项指标以当日实测值计算扣款,即当日实测指标不参与结算周期内总体加权平均。
4、收到基硫份:(1、实测结果≤0.8%的,不奖不扣;
(2、0.8%<实测结果≤0.9%的,扣款1元/吨;
(3、0.9%<实测结果≤1.0%的,扣款2元/吨;
(4、实测结果>1.0%的,每超0.1%扣款3元/吨。此项单独结算,热值不参与加权.(实测结果>1.0%的,将作为停供的依据;以当日机采单样值为准) (5、本项指标以当日实测值计算扣款,即当日实测值不参与结算周期内总体加权平均,本项指标分段累计扣款。
5、结算热值:(1、合同约定热值为4500kcal/kg,合同约定的单价为基准价,(合同单价÷合同约定热值)为单卡价。
(2、结算热值=合同约定热值4500kcal/kg的,按基准价结算。
(3、4350kcal/kg≤结算热值<4500kcal/kg的,按(4500kcal/kg -结算热值)×(单卡价×1)元/kcal扣款。
(4、4250kcal/kg≤结算热值<4350kcal/kg的,按(4350kcal/kg -结算热值)×(单卡价×2)元/kcal扣款。
(5、4150kcal/kg≤结算热值<4250kcal/kg的,按(4250kcal/kg -结算热值)×(单卡价×3)元/kcal扣款。
(6、4050kcal/kg≤结算热值<4150kcal/kg的,按(4150kcal/kg -结算热值)×(单卡价×4)元/kcal扣款。
(7、当日结算热值<4050kcal/kg的,按结算热值×(单卡价×0.55) (含税一票)结算(当日单算,不参于结算周期内总体加权平均)。
(8、4500kcal/kg<结算热值,热值计价,即按(结算热值×单卡价)计算,实行单卡单奖,奖励最高上限为4700大卡;
(9、当日结算热值超出4700kcal/kg,按4700kcal/kg进行结算周期内加权,超出部分不参于结算周期内总体加权平均。
(10、说明:①、本大项上述第3、第4、第5、第6,四项执行分段累计扣款。②、本大项上述第2、第3、第4、第5、第6,五项按一个结算周期内的热值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九、结算方式及结算要求
1、合同项下货物数量每供完10000吨,卖方根据买方的结算单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煤管票。
2、结算热值为买方化验结果收到基低位热值减去70大卡。
3、结算方式:现汇/承兑。
十、安全责任
卖方送货交通工具在运输途中和进出买方指定地点卸货时,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与买方无关。卖方未遵守买方厂内交通、过磅、采样等现场管理规定的,卖方按买方管理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买方经济损失,按买方管理规定照价经济赔偿。
十一、履约担保
1、卖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日内交纳100万元履约保证金(①如卖方为双方前期招标的投标人,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②如买方未付货款中有足额余款,则直接从卖方货款余额转出履约保证金;如余款不足时,卖方应以现金的方式交付);
3、卖方在合同项下存在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则买方有权直接以履约保证金予以冲抵。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不足100万元的,卖方应于买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否则买方有权不予结算应付货款。
4、合同期限届满,卖方在合同项下无任何违约行为,则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卖方原因导致卖方完全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交货义务,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实际供货量应占合同约定供货量的100%以上(含100%),如低于100%,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额的计算方式:(合同约定供货量—实际供货量)×30元/吨;
2、如卖方掺杂、掺假(泥沙、石块等)、以次充好,买方有权:①没收相应车次的煤炭;②拒收该车次货物并限期要求卖方更换补足;③拒收并扣除相应货款;同时,卖方还应按5000元/车次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同时享有单方解约权。卖方所供煤炭造成锅炉结焦、煤炭含有煤泥、有自燃现象均可认定为掺假,造成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对于提供假冒、伪劣、掺杂掺假产品的,提供虚假发票或不合规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违反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行为,卖方向买方承担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计算方法双方约定为:业务合同总金额(或卖方投标报价总金额)的100%-200%金额,具体比例由买方根据卖方违约情节等确定。若卖方提供虚假发票或不合规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违反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行为,卖方需更换合格发票,并向买方承担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计算方法双方约定为:合同总金额的100%。若卖方不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合规发票,将赔偿买方的税款损失(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附加税费),赔偿金额为未开发票金额的35.01%。
3、对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卖方的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没有应付货款的,卖方应在违约之日起十天内足额支付。如未按时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按违约金数额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逾期付款赔偿金;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款、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罚款等,买方可直接从卖方任意一笔应付款项中扣除,没有应付款或应付款不足以支付的,卖方应自违约之日、损害发生之日、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七日内,应向买方足额支付,否则,每迟延支付一日,应承担5‰迟延支付赔偿金。
5、因卖方所供煤炭杂质、硫含量超标等原因造成环保事件处罚的由卖方负全责。
6、如卖方有向买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给予其他好处等违反《诚信合作与公平竞争协议》行为的,应按诚信合作与公平竞争协议中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煤管票必须与合同约定煤矿名称一致,没有煤管票或煤管票与煤矿名称不一致,买方有权拒绝结算或卖方按30000元/车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2019年煨煤质量标准及指标奖、扣款办法》、附件2《诚信合作与公平竞争协议》、附件3《煤炭运输安全协议》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合同执行期为:2019年4月9日-5月10日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3日
Copyright © 2017-2023 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蒙ICP备1700131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18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