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7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神山矿原煤破碎工作(合同执行期为2019年11月17日一2020年6月30日)进行电子专场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2019年11月11日10:00-10:30
二、交易明细
地点 |
数量 |
最小提报量 |
拦标价 (含税) |
最小变量 |
李家壕矿 外购煤场地 |
35万吨 |
35万吨 |
3.8元/吨 |
0.1元/吨 |
三、交易资格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加工破碎项目,资质合法有效,并由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质审核合格的企业。
2、需要具备自备电源、矿方不提供固定电源。
3、设备要求为移动设备,配备功率不低于130千瓦破碎机至少2台,不低于50型装载机至少3台,证照齐全、有效且需提供具有合法使用权的依据。
4、装载机驾驶员需要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交易方式
竞价规则:优先价格低、其次出价时间早,如出现中标单位弃标或不具备响应标书能力的,其他竞标者可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递补。
五、中标要求
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将机械设备进入李家壕煤矿外来煤场,并具备24小时连续加工破碎能力,日加工破碎能力不低于5000吨。如在48小时内设备不能入场作业的,李家壕煤矿有权取销中标企业资格,并扣除竞标保证金,
六、履约要求
对当天入场的原煤,因中标企业自身原因完不成加工破碎的,处100元至300元罚款,连续三天完不成入场原煤破碎任务,影响外购煤场地正常运营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矿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10万元履约保证金。
七、现场要求
中标企业严格按矿方要求粒度进行加工,当天加工破碎不符合规定不能正常运营处罚2000元;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企业承担;在现场作业时不遵守矿方规章制度的按矿方处罚条款执行。
八、保证金交纳
1、竞价保证的交纳:交易前需交纳竞价保证金10万元(交纳账户:0603012629224540812;单位名称: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 ;开户银行:工行内蒙古包头分行沼潭车站支行)中标后完成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签订合同的按竞价违约处理,全额扣除。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中标单位在与矿方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同期满后,依据履约情况扣除或退还。
3、安全保证金的交纳:中标单位中标后需交纳安全保证金10万元,同时与矿方签订安全及职业病预防协议,入场前需对本公司员工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及职业病预防培训并持证上岗,凡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中标企业负责赔偿,保证金全额扣除。
4、请各参与交易的供煤商在竞价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保证金,交易前一小时拒收竞价保证金。
九、货款结算
结算周期:月度结算
结算方式:由中标单位出具增值税发票和相关资料,根据实际破碎情况结清全部货款,结算以现金方式支付。
十、其它
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神山原煤不能正常拉运到李家壕煤矿,影响中标企业破碎的,矿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神华集团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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