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对2月份贸易煤进行专场电子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20201月319:00-9:30。

二、交易资格: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三、2020年2月1日到2月29日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各标段交易煤种、交易量及拦标价。

2020年2月份拦标价及计划量

标段

交货地点

煤种

交易量

拦标价

下限价

有效提报

(万吨)

(元/吨)

(元/吨)

量(万吨)

新丰电厂

标段

海勒斯壕南

混煤4000

5

220.5

176.4

提报量5

备注:1、报价:最小变价为0.1元/吨。

2、数量:最小变量为0.1万吨。

四、合同履约执行期:从2020年2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2月29日止。

五、交易规则 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时间早排序”的原则,实行合理低价成交;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实际报价为成交价;交易商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的,加权平均价为成交价。

六、煤炭质量标准

煤炭品种

粒度(mm)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kcal/kg)

干燥基全硫分St,d(%)

全水分

Mt(%)

 灰分

Aad(%)

 

挥发分

Var%

灰熔点

ST℃

烟煤-混煤4000

低硫

100

4000

2.0

18

<32

25

1150

 

七、供应能力及煤质要求

(一)交易商应在本标段合同履约期开始后,按不少于月中标量日平均数量组织煤源上站。同时,交易商应具备5000吨/日以上24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供煤能力。

(二)煤质的奖罚与拒收

7.1.1Qnet,ar ≥4000千卡/千克的各批次供煤加权值,每高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奖励0.073/吨;

7.1.23700千卡/千克≤Qnet,ar<4000千卡/千克的各批次供煤加权值,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扣0.073/吨;

7.1.33600千卡/千克≤Qnet,ar<3700千卡/千克的各批次供煤加权值,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扣0.110/吨;

7.1.4如化验单批次Qnet,ar<3600千卡/千克各批次供煤加权值,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扣0.146/吨

7.2 在“一个结算区间”内加权值(St,d)≤2.0%不做考核,加权值(St,d)每比2.0%超0.01%扣0.2元/吨。

7.3水分、灰分考核条款:在一个结算区间内加权值全水分(Mt)与加权值灰分(Aad)之和≥50%均按百分比扣吨,所扣吨数=实际进煤量-{实际进煤量*(1-实际化验加权值)/(1-合同要求值)},每月所扣吨数在结算时从实际进煤量中减去。

7.4换煤掺假处罚规定:如供方出现换煤掺假现象,甲方指定的结算方对换煤掺假车次煤炭不予结算。并责令乙方停止供煤,并视为乙方违约。

(三)合同兑现率低于80%,扣5元/吨

(四)西北公司对上站煤进行质西北公司对上站煤进行质量初检,最终以各终端用户确定的结算数量、质量作为数、质量结算依据。具体细则及煤质奖罚以采购合同中条款为准。量初检,最终以各终端用户确定的结算数量、质量作为数、质量结算依据。具体细则及煤质奖罚以采购合同中条款为准。

八、货款支付:

1.西北公司以终端用户最终结算数量、质量结果与交易商进行货款结算,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与终端用户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同步。

2.如履约期内市场发生变化,终端用户到厂采购价格出现涨价或降价的情况,西北公司根据价格变化情况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根据涨价或降价的幅度,等额调整交易商的采购价格。

九、违约处理

 (一)因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原因导致未完成当月计划50%,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1.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2.欠量部分顺延至下月,按次月成交加权平均价结算。

(二)中标后,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扣保证金

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不含)以下,扣除全部保证金;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50%(不含),扣除一半保证金;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管理办法》和《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实施细则》。                          

                          

 2020年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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