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29
鑫和煤炭股份计划对2020年5月10日-5月31日的外购煤进行电子竞价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专场交易时间:2020年5月8日09:30-10:00;
如专场交易有流标量,鑫和煤炭股份将进行竞价交易,具体时间以临时公告为准。
二、交易资格
在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均可参加。
三、成交规则
(一)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摇签确定”的原则;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实际报价为成交价,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按加权平均价执行。交易商综合评分以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交易网的公示结果为准。
(二)成交后如出现因采购方再次交易而导致价格差异时,为保证公平,所有已成交合同在新的价格周期内发运的煤炭价格同幅调整,最终价格以价格确认函为准。
(三)各标段交易结束后如有流标量,将进行竞价交易,各潜在交易商可联系交易中心申请挂牌交易。
四、煤炭质量标准(表一)
品种 | 煤质指标 | ||||||
全水 | 灰分 | 挥发分 | 全硫 | 发热量 | 灰熔点 | 粒度 | |
Mt % | Aar % | Var % | St,ar % | Qnet,ar kcal/kg | ST ℃ | mm | |
外购5500 | 15 | ≤20 | 23~35 | [0.2-0.8] | 5500 | 1500 | 0~50 |
外购5000 | 15 | ≤20 | 21~35 | [0.2-0.8] | 5000 | 1500 | 0~50 |
外购4500 | 28 | ≤15 | 21~35 | [0.2-0.8] | 4500 | 1150 | 0~50 |
五、交货方式
(一)到站交货
释义:到站交货,指供煤单位将煤炭运输至瑞鸿铁东储运(唐公塔集运站)或联创物流园(罕台川北站),合同双方在站台卸煤点进行货权转移,以单储单装到站方式交货。
1. 单储单装到站交货:指供煤单位煤炭卸入指定站台场地后,单独存储、单独装火车。
(二)车板交货
车板交货仅限于罕台川北站(联创物流园区)。
六、数量、质量确认
(一)数量确认
1.单储单装到站交货:以瑞鸿铁东储运和联创物流园汽车过衡数为准。
2.车板交货:以到港轨道衡计量为准。
3.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到两位小数。
4.如因数量问题发生商务纠纷,则以纠纷处理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
(二)煤炭质量确认
1.单储单装到站交货与车板交货
以火车煤质作为结算依据,其中到港火车以鑫和煤炭股份在港口委托的第三方检验单位化验结果为准。对于单储单装交货,鑫和煤炭股份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进先出、公平合理的原则顺延匹配上站与火车关系,以火车结算质量为准。
七、鑫和外购煤交易煤种、采购量及拦标价
(一)本次交易拦标价、采购量及煤种
拦标价及采购量(表二)
标段 | 交货 站点 | 煤种 | 拦标价 | 提报量 (万吨) | 采购量 (万吨) |
唐公塔标段 | 瑞鸿铁东储运 | 外购5500 | 280 (到站价) | 提报量≥3 | 10 |
唐公塔标段 | 瑞鸿铁东储运 | 外购5000 | 210 (到站价) | 提报量≥3 | 10 |
罕台川北标段 | 联创物流园区 | 外购4500 | 125 (到站价) | 提报量≥3 | 10 |
145 (车板价) | 提报量≥5 | 5 |
备注:拦标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13%。
八、热值考核条款
(1)外购5500:当Qnet,ar等于5500大卡∕千克执行合同价,Qnet,ar高于5500 大卡∕千克,自5500 大卡∕千克起,每升高1 大卡∕千克奖励(合同价÷合同热值)元/吨,超出5700kcal/kg时,不再奖励;5400大卡/千克<Qnet,ar<5500大卡∕千克,自5500 大卡∕千克起,每降低1 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元/吨。5300大卡/千克<Qnet,ar<5400大卡∕千克,自5500 大卡∕千克起,每降低1 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2元/吨;Qnet,ar<5300大卡/千克时拒收。
(2)外购5000:当Qnet,ar等于5000大卡∕千克执行合同价,Qnet,ar高于5000 大卡∕千克,自5000 大卡∕千克起,每升高1 大卡∕千克奖励(合同价÷合同热值)元/吨,超出5200kcal/kg时,不再奖励;4900大卡/千克<Qnet,ar<5000大卡∕千克,自5000 大卡∕千克起,每降低1 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元/吨。4800大卡/千克<Qnet,ar<4900大卡∕千克,自5000 大卡∕千克起,每降低1 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2元/吨;Qnet,ar<4800大卡/千克时拒收。
(3)外购4500:当Qnet,ar等于4500大卡∕千克执行合同价,Qnet,ar高于4500 大卡∕千克,自4500 大卡∕千克起,每升高1 大卡∕千克奖励(合同价÷合同热值)元/吨,超出4700kcal/kg时,不再奖励;4400大卡/千克<Qnet,ar<4500大卡∕千克,自4500 大卡∕千克起,每降低1 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元/吨。4300大卡/千克<Qnet,ar<4400大卡∕千克,自4500 大卡∕千克起,每降低1 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2元/吨;Qnet,ar<4300大卡/千克时拒收。
(2) 硫分考核条款:
所有外购煤种收到基硫份(St,r)≤0.8%不考核;
a、0.8%<(St,r)≤1.0%,自0.8%起,每超0.01%扣0.2元/吨;
b、1.0%<(St,r)≤1.2%,自1.0%起,每超0.01%扣0.4元/吨;
c、如单批次化验结果(St,r)>1.4%拒收。
以上考核结算金额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九、结算、货款支付
以每列到港为一结算批次,当到港单列数质量检测报告出具后,合同双方出结算单,供方根据结算单金额向需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结清全部货款,本期采购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
十、违约处理
(一)交易商电子交易规范管理
1.竞价成功后中标单位若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全额扣除竞价保证金
2.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内,若中标单位选择弃标,从弃标方的保证金中扣除5万元补偿给鑫和,由交易中心按评标原则增补,增补单位的增补量执行该弃标单位中标价,增补单位最终合同价格按该单位已成交量、已成交价和增补量、增补价加权平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原成交价与增补单位报价存在价差,由弃标单位按成交量×价差补偿给增补单位,补偿金额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转账或由交易中心从弃标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报价作废,空缺按评标名次增补,并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如属于一般性违规,由交易中心仲裁,并按中标量×价差(中标价与增补单位报价存在价差)补偿给鑫和煤炭股份,如违法,以法律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二)中标后的履约管理
1.本次交易按90-100%履约考核,按站点、按系统内成交单进行考核兑现,如因第三方因素影响上煤组织的,鑫和煤炭股份可调整履约考核比例。
2.单储单装到站交货,按汽车过衡数作为判断履约完成情况的依据。在合同期内合同量兑现率>90%视为完成履约, 80%<合同量兑现率<90%视为未完成履约,将考核2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量兑现率<80%,将考核全额履约保证金。
3.鑫和及第三方因素导致的违约:
合同执行期内,因鑫煤炭股份的原因及第三方因素导致供煤单位未完成最低履约量的,供煤单位可自愿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①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②选择延续供应,价格按下一期采购价格或电子交易拦标价执行。
(三)供应商退出机制
供应商发生以下行为的,鑫和煤炭股份可给予暂停电子交易或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1.恶意弃标、虚假手段获得交易资格;
2.因自身原因违约,造成恶劣影响;
3.长时间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4.严重失信,数量质量作假;
5.其他影响外购煤业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四)供煤单位应严格遵守鑫和煤炭股份各项外购煤管理制度,鑫和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对供煤单位进行罚款。
十一、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
请各参与交易的供煤商在竞价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每单竞价保证金:10万元。交易前一小时拒收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后需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内蒙古鑫和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十二、合同履约执行期
执行期:2020年5月10日00:00-2020年5月31日23:59
十三、联系方式
1.鑫和煤炭股份采购中心:13734774555
13847374787(微信同号)
2.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翟明峰
联系电话:18547771756
内蒙古鑫和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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