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一、交易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00-10:30。
二、交易资格: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三、2020年12月24日到2021年1月23日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各标段交易煤种、交易量及拦标价。
2020年12月份-2021年1月份拦标价及计划量
标段 |
交货地点 |
煤种 |
交易量 |
拦标价 |
下限价 |
有效提报 |
(万吨) |
(元/吨) |
(元/吨) |
量(万吨) |
|||
萨拉齐电厂 |
电厂煤场 |
原煤4100 |
5 |
306.4 |
245.12 |
提报量2 |
备注:1、报价:最小变价为0.1元/吨。
2、数量:最小变量为0.1万吨。
四、合同履约执行期:从2020年12月24日起执行,至2021年1月23日止。
五、交易规则
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时间早排序”的原则,实行合理低价成交;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实际报价为成交价;交易商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的,加权平均价为成交价。
六、煤炭质量标准
煤炭品种 |
粒度 (mm)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收到基全硫分 St, ar(%) |
全水分 Mt(%) |
灰分 Ad(%) |
挥发分 Vad(%) |
地方原煤 |
<50 |
4100 |
0.8-1.4 |
≤25 |
≤30 |
≥25 |
七、供应能力及煤质要求
(一)本次采购地方原煤5万吨,单批次分包最大2万吨。交易商应在本标段合同履约期开始后,燃煤供应方须按电厂燃煤日需求调度保证供应,日供应量不得少于调度方需求量的80%,若超过两天不能满足燃煤需求方调度数量或质量要求,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质价及兑现率考核办法
1、数量热值考核办法:
1).数量以萨拉齐电厂验收、过磅为准。
2).如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煤,来煤外水过大,手握成团等情节严重的、掺配煤泥的电厂拒绝入厂,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煤款。
3).萨拉齐电厂入厂煤以电厂取样化验低位发热量结果为依据结算。
4).煨煤基准热值为4100大卡/千克,在规定热值范围内,按照成交单价除以基准热值折合大卡结算,月加权平均热值≥3900大卡/千克,以4100大卡为基准以质计价(合同成交价/4100大卡)元/大卡:来煤热值小于3900大卡/千克不列入月加权平均结算范围,对该批次来煤按照保底价155元/吨予以结算。
2、硫份考核:当月来煤硫份基准为1.4%,当日来煤硫份不得高于于1.4%,月加权平均硫份每高于标准值(1.4%)0.1%结算价减少4元/吨。
3、来煤全水基准为25%,月加权平均全水高于25%,每升高1%,考核扣减结算重量的1%。
4、空干基灰分≤30%时,月加权平均空干基灰分>30%时,每升高1%,考核扣减结算重量的1%。
5、颗粒度要求当天来煤<1mm不得超过15%,最大颗粒度不得超过50mm,如颗粒度达不到电厂要求,萨拉齐电厂有权拒收。
6、具体细则及煤质奖罚标准以采购合同中条款为准。
(三)西北公司对上站煤进行质量初检,最终以各终端用户确定的结算数量、质量作为数、质量结算依据。
八、货款支付:
1.西北公司以终端用户最终结算数量、质量结果与交易商进行货款结算,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与终端用户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同步。
2.如履约期内市场发生变化,终端用户到厂采购价格出现涨价或降价的情况,西北公司根据价格变化情况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根据涨价或降价的幅度,等额调整交易商的采购价格。
九、违约处理
(一)因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原因导致未完成当月计划80%,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1.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2.欠量部分顺延至下月,按次月成交加权平均价结算。
(二)中标后,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月度完成量低于月度中标量。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不含)以下,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永久取消交易资格;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50%(不含),扣除全部保证金。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管理办法》和《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实施细则》。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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