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所属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煤进行电子专场交易,现进行公开专场交易,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1年4月1614:00-15:00。

二、交易资格

凡具备煤炭销售资格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采购交易。参加交易的供应商必须为内蒙古当地注册企业。

三、成交规则

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随机摇签”的顺序进行排列。执行量价挂钩的标段,如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专场交易并形成成交的,成交数量将按价低优先,其次量大进行分配,分配数量达不到量价挂钩标准的将执行合同基础价成交。

四、煤炭质量标准(表一)

采购

单位

煤种

低位发热量

(Kcal/kg)

全水(%)

灰分(%)

全硫(%)

粒度(mm)

灰熔点(℃)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煤泥

2900

<10

<49

1.6

50

≥1500

混煤

3000

<10

48

2.0

50

≥1500

2021年4月份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煤招标采购交易煤种、采购量及拦标价:

2021年4月份电煤招标采购拦标价及采购量(表二)

标段

交货地点

煤种

拦标价

(元/吨)

最小提报量(万吨)

最大提报量(万吨)

采购量

(万吨)

运输方式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段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煤泥

188

≥1

2

2

汽运

混煤

192

≥1

4

4

      1) 1.交货方式为到厂交货;2.拦标价为一票到厂含税价;3.结算依据以电厂化验结果为准。

      2) 混煤3000大卡/千克煤种供煤量达到4万吨及以上量价挂钩含税采购单价执行(合同基础价+5)元/吨

      六、 要求

    (一)交易商应具备5000吨/日以上持续供煤能力,具体按电厂每日实际需求供煤。

    (二)要求入厂煤粒径小于5cm,不符合要求的电煤拒收。

    (三)合同执行期内,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调整价格。

    (四)交易商需缴纳保证金(汇款附言标明投标报单编号),煤泥交易商需缴纳保证金(汇款附言标明投标报单编号),保证金为18.8万元;混煤交易商需缴纳保证金(汇款附言标明投标报单编号),保证金为30万元;交易商需在2021年4月1611:00之前缴纳保证金。

(五)煤质质价考核、兑现率考核, 办法详见合同模板。

(六)保证金详见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线上专场交易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

(七)在供供应商连续参与专场交易也可用等额的未支付煤款部分作为保证金。

(八)单一煤种三家及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交易为成交,低于三家供应商参与 交易采取协商方式,协商供应商需在4月1617:00前提交供货确认函和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协商数量×0.2元/吨),否则视为不接受协商。成交和接受协商的均属于成交。

(九)成交结果在国能互通网站公布后,成交供应商需在4月1617:00前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成交数量×0.2元/吨)。

(十)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鄂尔多斯市天骄路支行

账号:15050168664600000090

缴纳服务费需备注煤种和数量。

(十一)成交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数量×成交价格×5%,单笔最多30万元)。

1.交易商选择弃标。

2.交易商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交易服务费。

3.电煤供应宽松时期连续5天或供应紧张时期连续3天不按发电企业调运要求供应的。

(十二) 履约期限内,若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兑现率低于90%(不含90%)的,从最终结算煤款金额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单合同最大30万元),若结算煤款金额不足合同总金额的5%,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三)由电厂收取保证金,并由电厂负责管理。

(十四)保证金在成交或协商成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

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成交,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作废。如交易商违法,以法律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八、合同履约执行期

合同期:

煤泥:2021年4月170:00起执行,至2021年4月29日24:00止;

混煤:2021年4月170:00起执行,至2021年51024:00止。

供应商在参与专场交易、保证金缴纳等事宜存有疑义,可及时联系北方公司燃料管理部咨询 (郑远15049142611) ,如所参与的电厂有未按公告内容执行的违纪行为,可向该电厂纪检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 固话0473-6963095   手机18604734319。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管理部。

监督电话:0471-6228433;

监督电子邮箱:

内网jubao_ranliao@kjl.nupc.com.cn;

外网jubao_ranliao@126.com

附件1:蒙西4月-1(混煤-3000-2.0-10).doc

附件2:蒙西4月-1(煤泥-2900-1.6-10).doc

附件3:保证金管理办法.docx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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